OK。把它们贴过来,让这里热闹一点八。
2008年11月5日星期三
孔雀森林
"我好像應該再請妳喝一杯."小云说. "为什么?"我把酒杯放下. "因为我又让你想起你想忘掉的事" "没关系,这已经事过去的事了."我勉强笑了笑,"而且......" "嗯?" "也忘不掉." 翻看过去的BLOG。我曾在Q-ZONE,SPACE,BLOGCN上落脚。事实上,我会在任何方便的时候写东西。因地制宜。 SPACE是唯一上了锁的。因此我很少去看它。不再使用了的东西容易让人遗忘。我甚至都忘记了网址。多亏记对了用户名。 每每看到过去的文字。都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触。无论过去多么波澜壮阔的感情。到现在都能平淡视之。有时也为过去而感慨。有时竟然也要揣测当时的心境。仿佛在看另一个人。她的确不像自己。 真正的遗忘不是不记得。而是失去事情发生那时的感觉。 你感觉不到了。我感觉不到了。于是它变成了单纯的故事。 可以因为哀伤而感动。可以因为欢笑而落泪。 你明白吗。 意思就是,再也回不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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